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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闹得沸沸扬扬的成都地铁诬陷偷拍案,再时隔一年后,终于迎来了二审!然而情况对于遭遇诬陷、维权未果的当事人小伙来说,情况依旧非常不乐观!
根据网名“追风小叶”的当事人小伙何某爆料,虽然都已经到了二审,而且还先后经历了3次调解,但当初诬告自己偷拍的涉事女生依然没有露过面,只是委托律师,最后都以失败告终。
而小伙也非常无奈称,自己为了这个事已经先后花费了4万来维权,而且还在1月份辞去了工作,不为别的,就为了给自己争一口气,撕掉自己偷拍的标签和污名,但目前在女方不配合的情况下,也只能继续等待调解和开庭通知。
去年6月,何某在搭乘成都地铁1号线时,因为球鞋上的广告牌被金属折射反光,被一旁两名女生误以为是“摄像头”,遭到指责,并召来地铁工作人员检查。
何某认为地铁安全员的搜身行为不仅侵犯了他的隐私,而且在公共场合下进行,使得他当场感到尴尬,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
尽管警方后来证实了他的清白,但两名女生的不诚恳道歉和地铁公司的不当处理让何某感到愤愤不平,只得通过法律手段向他们追责,并要求公开道歉和赔偿。
然而,当两名女生被告上法庭时,她们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出庭,这让何某感到十分讽刺,也引起了很多男性网友的不满。他们认为现在许多女性过于敏感,诬告成本低,事后惩罚轻,导致此类事件频频发生,而被诬告的男性却一直处于弱势地位。
而就在去年12月,备受瞩目的“成都小伙地铁被指控偷拍案,反起诉控告女生及地铁公司”的案件,得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
然而,法院一审驳回了小伙何某对两名误解其偷拍的女生罗某和曾某,以及地铁公司,刊登道歉声明,并索赔因此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5万元的请求。
当判决结果公布后,何某在社交媒体上表达了失望和不满,尤其对一些媒体直接以“地铁偷拍案”为标题报道,被视为直接是给自己贴上了偷拍狂的标签。
然而,法院一审结果以及对于案情的公告,却与何某的陈述存在相当大的出入!
根据何某自述,当初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遭遇到了地铁安检员不分青红皂白,强制搜身检查,并让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场社死,对自己的名誉和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而法院通报却指出,事发时并没有发生何某所声称的地铁安保员采取过分强硬措施的情况,双方也没有发生过多的肢体接触。
此外,通报结果还显示,两名女生并没有像何某所说的那样不肯道歉,或者有侮辱性的行为,相反,她们立即删除了拍摄的何某照片,不但道歉而且提出承担何某回家的打车费,但都被何某拒绝。
法院显然认定,这是一场误会,而不是女方有意诬陷。尽管客观上对何某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由于当时地铁上的乘客不多,事件影响较小,而且两名女生都道歉了并提出承担交通费,事后也没有在网上发表负面言论。相比之下,何某却在网上进一步放大了事态,所以两名女生并未侵犯何某的人格权,更多是何某自己的问题。
但何某显然不服这种判决结果,这几个月来依旧在努力为自己维权,但如今从二审的调解情况来看,女方始终不露面不配合,法院也难以采取什么强制措施,再加上小伙的索赔要求有些过高,恐怕确实是比较困难实现。
但从如今何某不但辞职,还已经自掏腰包4万元维权来看,所谓索赔5万元,恐怕最后都是要入不敷出,真的只是为自己争一口气了!
而这次地铁诬告偷拍事件,显然不是孤例,从某种程度上也激化了如今的性别对立情绪。一些女性认为,偷拍事件频发让女性缺乏安全感,过度敏感并非故意诬陷,在误会解开后她们也及时道歉,不应该苛责她们。反而是何某这样的人过度炒热度放大对立情绪。
而一些男性则认为,女性担心被偷拍缺乏安全感,那么无辜被误解的男性的安全感又在哪里?如果女性可以轻易地质疑,最后只需道歉,那么男性又如何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为自己维权就叫激化对立情绪了么?
针对这一问题,不妨留下您的看法,欢迎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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