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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名游客反映在江苏泰州动物园内发现两只奇奇怪怪的“熊猫犬”,有网友晒出的泰州动物园门票上确实印有“熊猫犬见面会”字样。网友拍摄的视频显示,这两只“熊猫犬”周身颜色与真正的熊猫十分相似,但是走路时“摇头晃脑”的样子又像小狗。对此,有网友调侃道:“这两只熊猫怎么狗里狗气的。”也有网友质疑是否有“熊猫犬”这个品种。
图源:网友@一颗小卤蛋
游客陈小姐(化名)5月3日去泰州动物园游玩,发现“熊猫犬”后拍摄了图片和视频,发到了自己的小红书账号上,不少网友看后留言讨论这件事:“现实版的《动物园里有什么》”“虽然挺可爱,但人家是狗狗吧”。
陈小姐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昨天(5月3日)我路过动物园附近,看到人很多,路上停满了车,都有点堵车了,于是干脆下车花20元买了张票游览。进去之后听到很多人都在问熊猫在哪儿,就跟着人群去看了,到了现场才发现不是熊猫,而是‘熊猫犬’。”
“熊猫犬”官方简介显示:“熊猫犬”并不是一个特定的纯种犬,而是一种外形酷似熊猫的宠物犬。这种称呼通常用于描述那些被修剪成特定样式,或者天生毛色分布类似熊猫的狗。它们的典型特征是白色底毛配上黑色斑纹,尤其是在眼圈和耳朵周围,模仿了大熊猫的面部特征。
图源:上游新闻
为何动物园会将狗打扮成熊猫迎客?记者采访了泰州动物园,动物园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它(熊猫犬)是松狮犬染的,五一节刚推出。参观它不用单独收费,包含在动物园门票以内,成人门票20元,1米4以下儿童免费,1米4以上儿童收10元。”
另据江苏新闻报道,泰州动物园工作人员柳秋明说:“把狗染成熊猫的创意来源于网络,这样做是为了增加动物园的趣味性,提高客流量。”当被问到为什么不引进真的熊猫时,柳秋明表示因为动物园规模比较小,目前还引进不了大熊猫。
图源:上游新闻
“五一”假期期间,每天有数万人前来围观这两只“熊猫犬”。记者询问参观的小朋友“熊猫犬”是什么,小朋友也十分清楚地回答说:“是把狗染成了熊猫的样子。”
不过,也有网友质疑给松狮犬染色涉嫌虐待动物。有专业宠物美容师表示,健康宠物可以染毛发,但应使用含纯天然植物成分的专用染发剂。泰州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回应称:“正常人也染发呢,狗长毛了也可以染啊,这跟头发是一个道理。”
松狮犬“扮演”大熊猫,动物园涉嫌欺诈吗?
有网友质疑,动物园用染色的松狮“扮演”大熊猫,该行为是否涉嫌欺诈消费者?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棋认为,根据目前网络的公开资料,有网友提供的票据上显示了“熊猫犬”见面会,园方以“熊猫犬”为噱头,作为一种宣传手段吸引游客,可能涉嫌虚假广告宣传。
“因为实际上没有一种动物叫‘熊猫犬’,这种行为可能误导游客,因为游客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观看‘熊猫犬’,而实际上所谓的‘熊猫犬’却是由松狮犬染成熊猫的样子,这种行为可能就是涉嫌虚构,涉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黄棋说,如果园方没有将“熊猫犬”作为宣传推广噱头,游客在购买门票后在游览过程中顺道观看“熊猫犬”,园方也没有特意突出宣传“熊猫犬”并且明确提示了“熊猫犬”系松狮犬染色而成,则不涉嫌欺诈;如果园方没有对此做出提示,标注动物为大熊猫,而消费者又是为了观看大熊猫而前往动物园,那么园方的行为则可能涉嫌欺诈。
黄棋提醒消费者,假期游玩过程中,如发现商家有涉嫌虚假宣传等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6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保留相应证据合理合法维权。
消费者如果发现有“货不对板”的情况,有权要求商家退货、换货或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如果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游客朋友们注意保留购物小票和付款凭证,拨打12315进行投诉,同时也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向当地旅游局进行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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