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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少康表示,周玉蔻已是损害名誉的累犯,希望这次可以给她一个教训,重新审视自己的言论标准和职业操守。
岛内亲绿媒体人周玉蔻在2021年曾指控台湾“中广”前董事长赵少康抛妻弃子,随后赵少康提出民事求偿。日前,台湾“高院”判决周玉蔻须赔偿220万元(新台币,下同)。对此,赵少康回应,周玉蔻是公认的“造谣仔”,为了骗取所谓的点击率和声量,不惜违背媒体人的职业道德,换取民进党当局的资源,希望此次可以给她一个教训,自己也将会把220万元赔偿金全数捐出做公益。
▲周玉蔻(左)指控赵少康(右)抛妻弃子,被赵提告求偿。
周玉蔻曾在2021年称赵少康不认骨血、抛妻弃子等,台湾“高院”判定,周玉蔻的言论没有尽合理查证义务,“不认骨血”之言论与事实不符,也未有提出证据资料。而岛内绿媒“民视”片面信赖主持人周玉蔻发言而未事前查证言论来源及真实性,自有未尽合理查证义务,须与周玉蔻负连带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判决周玉蔻及“民视”须连带赔偿200万元、周玉蔻另需赔偿20万元,并移除相关言论,周玉蔻不得再发表或散布这些言论,全案确定。
赵少康后在社交平台回应:周玉蔻是认证的“造谣仔”,自己将会把这220万元全数捐出做公益。
赵少康痛批,胡乱抹黑、指控他人,早就成为周玉蔻的惯性,她一而再、再而三,靠损害他人名誉博取声量,终会导致个人信誉失败。除了周玉蔻,岛内诸多媒体也应该约束主持人,不能放任主持人利用媒体损坏他人名声,然后两手一摊说自己都没有责任。
赵少康感叹,在台湾,损害名誉罪的罚金虽高,但是再多都不能弥补他受到的伤害。打官司旷日费时,如今虽然胜诉,却已经耗费极大的时间与精神损失。
赵少康也炮轰,周玉蔻为了骗取点击率和声量,不惜违背媒体人的职业道德,借以博取民进党当局的青睐,换取标案、补助等高额资源,因为拿到的政治与商业利益庞大,就算败诉须赔偿,最终“获利大于损失”,让周玉蔻更肆无忌惮的使用相同套路,打击人的清白!他直言,民进党当局及其外围,私底下到底补助她多少钱,应该说个清楚。
赵少康表示,周玉蔻已是损害名誉的累犯,希望这次可以给她一个教训,重新审视自己的言论标准和职业操守。他也呼吁,希望岛内社会在接收信息时要保持批判性思考,不盲目相信未经证实的言论,唾弃不负责任的媒体。对于已经多次发布不实言论而遭法院判刑或要求赔偿的消息来源,更应谨慎查证后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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