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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19 06:5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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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INNA
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者前往香港
在中国大陆居民前往港澳,通常应向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或公安部及其授权机关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同时办理签注。详细情况,请点击这里。驻外使领馆不签发此类通行证,也不在此类通行证上签发签注。
在海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有人前往港澳,应持用有效护照,按以下办法办理赴港手续(免签过境或办理进入许可):
(一)免签过境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或内地过境香港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凭有效护照、目的地签证(如永久居留、有效工作、学习签证等)及已经确认的联程机(车、船)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停留7天。
持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香港不超过24小时且不出机场者,可免办进入许可。
(二)访问香港
对居住在海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有人,如前往香港特区旅游、考察、工作、受训、就读或居留(而非前文所述过境)的,不论其护照种类,均需事先申请并办妥进入许可。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自海外前往香港旅游,或自内地到香港再返回内地,或过境超过7天的,或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过境出机场者均需事先申请并办理进入许可。
请点击这里,了解详细情况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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