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爸爸上来就这样插进去拔出来,当时我好痛。" 这是一个韩国 8 岁小女孩儿被继父实施性暴力后,跟警方描述自己被侵害过程时所说的话。 难以想象她承受了多大的痛苦,小小年纪遭到这样的伤害,还要懵懂地描述整个过程。 示意图法律本该保护她,让犯人付出应有的代价,但现实却是恰恰相反,这起 " 继父对女儿施加性暴力 " 的案件,在二审时不但让犯人减刑,而且就业限制也从 10 年降到了 5 年。 为什么? 法院给出的理由是:" 受害者的陈述极其模糊 ",没能 " 更具体、更详细地把过程表现出来 "。 一个八岁的小女孩!要怎么逻辑清晰、细节详实地陈述自己被继父侵害的过程?! 这个理由,真是荒唐至极 … 而仔细回顾这个案件的细节就会发现,这样的荒唐,其实随处可见。 01" 要对妈妈保密,这是我们俩的秘密 " 事情发生在 2018 年的夏天,在这个重组家庭里,继父 B 某对于自己妻子带过来的这个 8 岁的拖油瓶一直都很不待见。 动辄就对妻子大叫大嚷," 给别人养孩子,都不知道感恩!" 而小女孩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受到来自继父的精神虐待和身体暴力也是数不胜数。 " 找你爸爸去吧!" 说着把 8 岁的孩子赶出了家门。 本来孩子待在重组家庭心理上就会有些脆弱,缺少归属感,再加上 B 某毫不收敛的虐待, 大呼小叫、骂骂咧咧都是家常便饭,还经常会用手掌打孩子。 长此以往,孩子在家里都是战战兢兢的,看人眼色生活,对于这个暴戾的继父,更是心存恐惧。 示意图人渣不会因为孩子年纪小而心存怜惜,相反,他只会利用孩子的弱小更变本加厉地折磨她。 继父开始对小女孩伸出魔爪,触摸她特定的身体部位,慢慢地他胆子越来越大,即使是全家人在客厅一起睡觉的时候,都会触摸女孩的身体。 有一次,女孩和妹妹吵架吵哭了,继父装作安慰女孩的样子哄她上床,对她实施性侵犯。 女孩不愿意靠近,他就用手机放她平时喜欢的视频,以此来诱导小女孩。 每一次性虐待时,这个恶心的大人都会对女孩说 " 这件事要对妈妈保密,这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 出于对继父强烈的恐惧,女孩虽然很痛、不愿意,但还是被迫接受,也没有告诉妈妈。根据检方起诉书显示,女孩 " 没能说出来的理由 " 是," 我觉得(继父)会打我,或者杀死妈妈。" 从继父平时在家里的表现,女孩得出这样的结论丝毫不让人意外。 她才八岁,就得要为了生存委曲求全、保持缄默,在家时时刻刻担惊受怕,忍受着继父的精神虐待、身体暴力和性虐待,简直太让人心疼了。 让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付出代价,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吗? 02 " 受害者只是表达了消极的拒绝意向,没有积极抵抗 " 负责这起案件的检察官的主张是,继父 B 某威胁女孩,使其无法抵抗后犯下了罪行。 因为是未满 13 岁的未成年人,根据《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等,犯罪嫌疑人适用的罪名有: 1、强奸 2、类似性行为 3、强制猥亵等等 这里的类似性行为有人可能不太理解是什么意思,概念说明一下就是指: 通过身体接触来实现性快感和满足的行为统称,即并无真正性侵。 那么 " 类似性行为 " 跟 " 强制猥亵 " 又有什么区别呢? 如果对受害者做出了抚摸胸部或大腿等行为,就会被判定为强制猥亵罪。 但是对阴部插入手指等行为就会被看作是类似性行为。 有一个以 " 类似性行为 " 罪名宣判的旧案是:韩国大法院曾经判过的一个案子,对自己亲生孙女长期实施性暴力的 70 多岁男性,最终判处有期徒刑 7 年。 由于儿子离婚,爷爷金某从 2012 年开始抚养当时 8 岁的孙女,从 2012 年 12 月到 2017 年 8 月,金某在家中多次对孙女进行猥亵,并试图强奸。 他最终判决的罪名之一就是 " 类似性行为 "。 回到本案,不管罪名坐实在强奸、类似性行为还是强制猥亵,都有一个关键性的前提就是:必须确认施暴者对受害者使用了 " 暴力或威胁 "。 检察官提出的根据是继父平时暴虐的态度,和女孩内心的恐惧心理,她说过,害怕自己如果拒绝了继父,母亲可能会受伤。 这很符合逻辑对吧,但一审法庭并不这么认为。 相反,法庭觉得继父 B 某的一系列行为并没有达到 " 暴力或威胁 " 的程度。 "A 某(受害女孩)只是表明了消极的拒绝意向,并没有积极抵抗。" " 暴力和威胁并没有达到让 A 某(受害女孩)无力反抗的程度。" 依照一审法庭的逻辑,一个寄人篱下的八岁女孩,每天看人眼色、小心翼翼过活,在她遭遇到身边成年人性侵害的时候,就算内心怕得要死,怕自己被打,怕妈妈被杀,也要奋起反抗,不能消极拒绝 … 法庭可能是想表达这个意思:你已经八岁了,不是小孩子了。 法庭否认了 " 暴力、威胁 " 的部分,觉得这是 " 威力 " 造成的犯罪。 " 威力 " 啥意思呢?达不到暴力威胁的程度,但却是压制人意志的力量。 Fine… 经过这一系列法庭为施暴者的 " 辩白 " 之后,一审继父 B 某被判有期徒刑 12 年。但你猜怎么着,他还挺不服气的,提出上诉,检察官心说:你还不服气,我还不服气呢,也要求法庭承认继父的 " 暴力、威胁 " 行为。 于是,二审法庭开始了。 03 " 受害者的陈述极其模糊 " 2019 年 8 月 30 日,负责二审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 8 部没有接受检察官的主张。 那施暴者的主张呢?法庭接受得很趁手。 继父被减刑至 9 年,原本 10 年的就业限制也降到了 5 年。 我全家已经没有办法再震惊下去了。 为什么减刑?一审时的 " 强奸 " 被改称为 " 丑行 ",这是最关键的,相当于否认了性侵害行为的发生。 凭什么否认? 二审法庭觉得受害者陈述不可靠,受害者对强奸过程 " 没有进行具体详细的描述。" 法庭表示," 如果作为成年人的被告确实对年幼的受害者实施了性暴力,那么当时的受害者可能会感到相当的痛苦和疼痛, 但受害人却说,‘当时爸爸放进去的时候很疼,但并不是每天都疼’、‘稍微疼了一下’等等, 这样的说法有点模糊,对于最核心的部分没有具体的详细描述。" 一个八岁小女孩,她可能完全没接受过性教育,对于自己可能会遭受性暴力、性虐待更是一无所知,你想让她怎么详细描述?!就连妇产科医生所说的 " 可能是因性行为导致的阴道瓣破裂 ",法庭都没有接受。 为啥不接受? 法庭:受害者阴道瓣状态可能是先天就那样呢,而且在医学上很难明确区分损伤的原因。 就这样,因为八岁的受害者没有详细描述出自己被侵害的过程,二审判决否认了施暴者继父实施性暴力,只是承认了猥亵罪。这个判决结果已经被韩国大法院承认。 然而无论是身处法律行业的律师们,还是心怀朴素是非观的网友们,都没办法接受这样一个结果。 律师们说,这是一场没有考虑受害者年龄的令人遗憾的判决。 一位叫赵恩杰(音译)的律师表示,"8 岁女童(在相关犯罪过程)中是否真的有能力反抗令人质疑。在进行强奸和类似性行为的过程中,可能也有相当程度的按压或禁锢身体的行为,这本身就应该看作是对孩子的严重暴力行为。" 更有律师直言,"(像受害者一样)年龄层的孩子正确判断是非的能力还很低, 他们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正在遭遇什么事情,应该考虑到这些孩子的精神水平和特殊性 "。 赵恩杰律师律师们还坚持在自己的专业领域里讲道理,网友们的祖安之魂已经熊熊燃烧了。 所有人都被这样的判决结果震惊到无语,对于未成年人实施性暴力,却得以减刑,甚至连强奸和暴力的罪名都被驳回,这样的判决不仅令人心寒,而且很有可能成为恋童癖性侵犯们的 " 犯案指南 ",让他们对于伤害未成年儿童更加有恃无恐。 法律没有成为保护未成年儿童的盾牌,而是去强迫 8 岁的受害者 " 详细具体地描述被强奸的过程 ",并且一再为强奸犯开脱。 来源:英国报姐编辑 李朋 值班主编 王坤 免责声明:如果本文章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处理,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