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 - 环球网报道 记者李司坤】商务部网站 11 月 27 日消息,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 2020 年 11 月 28 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在 27 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外媒记者对此提问称,澳大利亚红酒近日将被中国征以重税,即使是在针对澳大利亚红酒的反倾销调查还没有被完成之前,中方为什么要实行这样惩罚性的措施呢?对此,发言人赵立坚在回应中称,关于你提到的这次临时反倾销措施,中国商务部已经发布了公告,具体情况请你向主管部门了解。中方对于发展中澳关系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我们始终认为,一个健康稳定的中澳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共同利益。希望澳方多做有利于中澳互信与合作,符合中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事,为推动中澳关系重回正轨提供条件。 免责声明:如果本文章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处理,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