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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初拿到PR,在五年到期之前只有累计居住了15个月,(老公只住了七个月),2009年初,还算幸运的续到了五年的RRV。2013年底,我入境居住,老公仍在国内,2014年初,他的RRV正式过期。 2014年12月9日,我网上递交申请RRV,间隔一天,12月11日,猫本签证中心下签一年的RRV。当天我帮老公网上申请RRV,两个小时后,收到柏斯签证中心发的valid acknowledgement letter, 然后一直没有任何反应。12月14日,我发了一个态度友好诚恳地妹儿询问,依然没有反应。。。12月18日,我再次发妹儿询问,第二天,拿到了老公的RRV, 奇葩的是,他的RRV比我晚下签8天,居然死死的fix 在我的RRV到期之日—12月11日,导致了,这个357天的RRV的诞生! 坑爹的签证官,收取一样的价格,居然少给八天签证, 呵呵。。。。。
总结:在境内有配偶居住,是最靠谱的与澳洲有实质联系的证明,房子什么的固定资产,只是参考证明而已,这是签证官妹儿的原话。
希望给需要续RRV 的兄弟姐妹们有点帮助,呵呵,分分拍过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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