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拿到了475签证,然后申请176/175,跟你拿着475签证到偏远地区工作满1年,生活满2年之后申请887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当然,有些情况是不允许在澳洲期间,拿着一个签证再申请另一个签证的,如带8503(no further stay condition)的676签证,拿着这种签证的人在澳洲期间,是不可以再申请绝大多数类别的签证了(包括676)。除非离开了澳洲境内才可以。即使你的676是多次往返的也是如此。在带8503的676多次往返签证失效前,可不可以在澳洲境外再申请别的签证?自然也是没问题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