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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我们准备3月中旬全家长登,但是,目前孩子的101签证还没准签,而我们的PR签证马上就要到期了,咨询签证中心,说先给孩子申请旅游签有风险,如果101先于旅游签准签的话,旅游签准签会覆盖掉101导致101无法恢复.所以,我不得不提前做好最坏的打算.
我想问的是,如果我和我老公先入境,然后去移民局申请RRV,回国接孩子,我需要回国的理由,应该是充分的,孩子小,长时间离开父母肯定不行,但因为之前没有在澳洲居住,所以只能申请短期的,这种情况,获签的可能性有多大?还有RRV的条件,"与澳洲有紧密联系"我该如何体现呢?存一笔钱在银行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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