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同城好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央视新闻报道,当地时间 6 月 29 日,美国国会以 366 票赞成、46 票反对,宣布废除 1991 年和 1957 年通过的两项宣战权法案。其中,所有反对票均来自共和党。 根据美国宪法,美国国会拥有宣战权,总统则拥有战时指挥权。然而在 1991 年海湾战争及 1957 年中东战争前,为了对抗 " 来自国际共产主义的军事威胁 ",国会赋予了总统发动战争的权力。 仅仅两周之前,美国国会刚刚通过一项决议,废除了 2002 年为发动伊拉克战争而赋予总统的宣战权。 不过,据观察者网专栏作家兰正顺此前介绍,此类从法律层面限制总统宣战权的做法效果有限。在美国国内,总统和国会围绕 " 宣战权 " 的争夺由来已久。而总统在 " 宣战权 " 方面往往处于强势地位,美国历史上的多次对外用兵,经国会宣战的只是极少一部分,绝大多数都属于总统先斩后奏(如朝鲜战争、越南战争等),并且事后没有受到追责。 身为美国总统,有不少方法可以规避法律的约束行使宣战权。首先就是以反恐的名义。例如在 9 · 11 事件以后,空前高涨的复仇心理让美国政界放低了对外用兵的政策门槛,当时参众两院几乎一致通过了一项联合决议,授权总统对 " 恐怖主义 " 宣战。 其次是借口战争的急迫性。因为战争是一种特殊的国家行为,事关国家核心利益,所以有时需要迅速做出政治决断,并高度保密。因此在面临战争时总统需要拥有高度集中的权力,才能迅速、高效地做出战争决策。 最后,总统还有一个 " 压箱底 " 绝招,那就是 " 紧急状态权 "。国家紧急状态通常是指危机之下,政府采取一系列特殊举措,在全国或地方实行的一种临时性的严重危急状态。 1976 年,时任美国总统福特签署了《美国全国紧急状态法》,根据该法,美国总统有权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而国会在此时对总统的干预能力相当有限,一旦国家进入 " 紧急状态 ",总统将拥有至少 136 项法定紧急权力,其中就包括向海外派兵。 免责声明:如果本文章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及时处理,谢谢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