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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航空运输业务发展需求,南航从即日起对乘机旅客随身行李限额政策做出调整,涉及中澳间航线最新规定及标准如下: 头等舱、公务舱旅客:2件,重量不超过8KG/件,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15cm/件; 明珠经济舱、经济舱旅客:1件,重量不超过8KG,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15cm; 不占座婴儿旅客:无随身行李额; 额外随身物品(适用于符合规定条件的旅客): 除不占座婴儿以外的所有旅客:一个小型电脑包、相机包、公文包或者手提包,且飞行过程中需放置在前排座椅下方; 携带婴儿的旅客:航班上供喂食婴儿的食品及一个婴儿背篮和可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或推车; 依靠轮椅、拐杖、背带、肢体修复用具的残疾旅客:一辆可折叠的轮椅和/或一双拐杖和/或一副背带或旅客用的其他肢体修复用具; 依靠服务犬的视力受损旅客或者听力受损旅客(需提前申请,并持有医疗部门证明):导盲犬/助听犬等服务犬(经过训练协助视力受损旅客或者听力受损旅客的特种犬) 。
温馨提示: 1、随身携带物品应能置于旅客前排座位之下或封闭式行李储存区内; 2、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请提前在值机柜台、自助行李托运设备办理。南航可能在值机、安检、登机口、客舱进行行李检查,超出限额的部分将按适用的超额行李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3、随身携带物品三边之和须小于(等于)115厘米; 4、机场安全检查部门可能会根据安保情况调整随身携带物品的范围,请您予以配合; 5、当客舱内的储存空间不足时,部分随身携带物品需要作为托运行李进行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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