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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特务的王立强,2019年在澳洲惊爆中国创新公司负责人向心、龚青夫妇(限制出境)以「陆海空」战方式介入台湾选举,涉违反国家安全法。台北地检署向澳洲寻求司法互助遭拒,2023年5月10日予以不起诉处分,惟两人另被诉违反洗钱防制法,一审台北地院判无罪,二审高等法院12日谕知9月6日宣判。 高院12日针对洗钱案召开言词辩论庭,向心夫妇维持无罪答辩,自称受困台湾近4年,前被涉犯共谍案侦办,虽然不起诉,但后又以洗钱罪起诉,「是一场奇幻的司法之旅」,不可思议,希望法官让他们快一点回家。法官谕知全案辩论终结,定9月6日宣判。
中国籍商人向心与龚青夫妇被控洗钱案,高院定9月6日宣判。(资料照) 向心说,受困台湾近4年、1333天,北检指控他涉及洗钱罪,但证据和逻辑都不可思议,希望法官捍卫人权与法治,判无罪让他早点回家;龚青则自称是一位家庭主妇,却被卷入此案快4年,没有健保、无法工作,请求法官早点结束这场闹剧。 两人的委任律师方伯勋主张,北检指控向心出售中国趋势给涉在中国非法集资的国太集团,再以这笔款项来台买房,但实际上这笔购屋款并非售股所得,售股所得全用在香港股市交易市场清偿融资。向心在台置产前有正常看屋,也有买卖契约,未使用人头,资金均受台湾金融机构批准与监控。 方伯勋表示,台湾严格管制外汇,向心不可能用来路不明的钱买房,北检只是因为王立强的爆料查不到两人当共谍的事实,才用间接证据起诉洗钱罪,且起诉后还在审理期间搜集证据,这样的侦查手法违反论理及经验法则,并不合理,向心夫妇并无洗钱的动机及犯意。 本案一审由北院审理,合议庭认定向心并无预见国太集团经营非法集资诈骗,不知国太用犯罪所得购买股权;售出的中趋、中创股权价格,也是依当时市价,无不合理溢价;亦未与国太谋议协助洗白为股款,再由国太取回;将售股款汇至台湾购置不动产,并非避免遭查扣和制造断点。 北院指出,向心并未意图掩饰、隐匿国太非法集资诈骗犯罪的所得来源,或使其逃避刑事追诉而移转变更犯罪所得,以掩匿犯罪所得的本质、来源、去向、所在,进而与龚青共同收受、持有、使用犯罪所得,不符洗钱罪构成要件,2022年2月24日判向心夫妇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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