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为给大家更好的使用体验,同城网今日将系统升级,页面可能会出现不稳定状态,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升级时间:2016-7-24 11:00 -- 2016-7-24 15:00

澳洲同城网

查看: 1182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姓苟的“准爸爸”想让未出生孩子不姓苟 官方回复(图)

[复制链接]

32万

主题

19

金豆

25万

积分

网站编辑

Rank: 8Rank: 8

性别
保密
积分
256690
金豆
19
鲜花
0
主题
328047
帖子
328048
注册时间
2019-12-2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6-25 18:00: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INNA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同城好友,享用更多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近日,一位姓苟的“准爸爸”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询问,因为自己的姓氏比较特殊,从小遇到了很多尴尬。“我想给孩子改姓,可行吗?”


针对苟先生的疑问,记者进行了相关咨询。 “因为姓氏谐音,从小给我带来了很多困扰。自己的孩子即将出生,家人们也不想孩子再遭遇类似尴尬。”苟先生告诉记者。 针对苟先生的疑问,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明确回复,根据《民法典》第四编第三章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之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在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是可以到属地派出所为孩子办理姓氏更改事宜。但由于苟先生的孩子还未出生,公安机关暂时无法办理姓氏更改相关事宜。 那么新生儿出生填报姓名时,能否不随父母姓?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妇幼处回应,孩子出生后,若不随父姓或母姓,在医疗机构办理出生证时,填写第三姓氏申请表即可。 另据中国警察网消息,每个公民都享有姓名权。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起名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而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存在以下情况,还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4.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也作了相同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仅凭个人喜好和愿望创设新的姓氏,不符合法律规定限定的情形,就可能因违反公序良俗而被公安机关拒绝登记。 【律师观点】 针对给孩子更改姓名的问题,记者也询问了贵阳市政协委员,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张怡。 张怡介绍道,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并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更改姓名。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对自己的姓名独立决定、使用和维护的权利,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有权为其决定和申请变更姓名。这意味着,如果认为当前的姓氏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和心理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可以依据法律程序申请变更孩子的姓氏。
免责声明
澳洲同城网是一个免费的公共信息平台,网站内容由网友自由发布,发布者拥有所发布信息的版权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若所发布信息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反馈给澳洲同城网,我们核实后将进行相应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外汇平台
金牌家政
汽车网



















wuliu
你想了解我们吗?
联系我们
关注我们
官方微博 官方Facebook 官方Twitter
微信关注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服务号
官方公众号 客服微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