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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老公杀老婆新闻,今日上热搜:
2023年3月,95后女孩小雪与丈夫谢某结婚仅两个月,因未给丈夫的游戏充值,遭到对方用拳头、平底锅击打至昏迷,随后又用睡裤勒颈至窒息,造成小雪双目失明并失去自理能力。同年12月,谢某被正式逮捕。2024年8月,法院一审判定谢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双目失明,故意杀人罪,十一年有期徒刑,网友彻底懵了。
新闻下的网友首评是:“打到丧失自理能力,双目失明。判十一年,今日份的反婚宣传。”
对这样的判决网友普遍是气愤的,不满意的。说实话,笔者对这样的判决也是很不满意的。
但司法机关自有判决的逻辑,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一审法院在判决时已经充分考虑了被告人系犯罪未遂、主动投案以及垫付部分医疗费用等法定和酌定的从轻情节,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是适当的。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罪准确,量刑以及确定的民事赔偿数额均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从新闻报道情况看,杀人犯谢某确实是犯罪未遂+自首,结合犯罪未遂和自首,通常也是应该从轻处罚的,这个没有问题,但问题是考量从轻的幅度。
就比如这个犯罪未遂,就存在很大的偶然性,“当小雪的表哥赶到他们的住处时,看到谢某正骑在小雪身上,用睡裤死死勒住她的脖子。小雪的表哥立刻冲上前去,阻止了谢某的行为,并随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可见,如果没有小雪的表哥及时赶到,小雪早就一命呜呼了,犯罪未遂完全就是小雪的表哥成就的,对谢某从轻能有多大的价值?
本案定的是故意杀人罪,依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看这个量刑顺序: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显而易见,故意杀人,优先考虑死刑,然后是无期徒刑,再其次才是有期徒刑,当然了,这里需结合从轻的情节考虑。
而本案一开始即考虑对杀人犯适用有期徒刑,俺就一头雾水、稀里糊涂了。本案的一审法院是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是区法院,二审法院是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样的管辖设置是很有技术含量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由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而不是由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审判考量压根即不可能判无期徒刑以上,而只能判有期徒刑,这就是技术含量。对这样的审判考量,我确实想不出来有什么样的逻辑,难道是受害人没有双目失明?我只能如此善良的揣度了,当然了,受害人若没有双目失明,如此倒也是网友们的心理慰藉了。
退一步说,即使朝判处有期徒刑方向考量,有期徒刑的顶格是15年,为什么不按照顶格判个15年?但现在案件已经生效,人渣谢某11年有期徒刑确定了,除非出现了新情况。从新闻报道看,受害人一方正在为出现新情况而努力。
据新闻:李女士向记者透露,由于之前的一些客观原因,小雪一直没有进行伤残鉴定。“我们已经提交了伤残鉴定的申请,目前正在等待排期。我们咨询了律师,如果伤残鉴定结果显示为六级,那么可能会影响到谢某的刑罚,每提高一级伤残等级,谢某的刑期可能会增加一到两年。”
这说法是有道理的,DeepSeek也是这么说的:“故意杀人未遂并致六级伤残,通常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刑期由法院根据案件情节决定。未遂犯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伤残等级分为十级,6级算比较重的了,再向上是5、4、3、2、1,后期对小雪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越高,该案件再审的可能性越大,改判的可能性越大,也只能希望通过再审改判对渣男严惩不贷了。
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规定:“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这里的“提高人口素质”非常重要,素质显然包括道德素质的,恶性犯罪的人多杀一点,减少暴戾的人渣数量,此对国家的人口素质提高大有好处,希望国家对犯罪分子狠一点,该大开杀戒就得大开杀戒。对犯罪分子越狠,对老实人就越好。
3亿多人口的美国都开始恢复死刑了,14亿人口的中国还在乎杀一些人渣?那些十恶不赦的人渣有什么可珍惜的?
最后,和社会上催婚的父母说两句话,同时也是该新闻事件的惨痛教训,小雪的母亲李女士说:“老人已经八十多岁了,非常疼爱小雪。我想,如果能让小雪早点结婚,也算是完成了老人的一桩心愿。因此,我们就这样仓促地让他们结婚了,我现在真的非常自责。”做父母的千万不要逼婚,逼婚可耻,后患无穷。
最后来一个忠告:找对象时,遇到喜欢玩游戏、赌博、酗酒、抽烟、打人等不良爱好的,除非你也喜欢这些,或者你对此无所谓,否则一定要远离,远离,远离,因为这些坏习惯很难改。婚前存在的任何坏习惯(苗头),婚后只会变本加厉,愈演愈烈。勿谓言之不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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