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rdSoriprub 发表于 2011-7-17 21:57:17




我前面已经贴出了MIA的帖子,那是移民局给各个中介的,这个你都不信,我就不用再回答你什么了, 就去钻电签的空子吧。


sbxh4034 发表于 2011-7-18 09:22:47



其实规则已经很明确了,移民局规定你可以在递交以后28天内寄新的鸭丝成绩,而且只有一次机会,所以本来就是让你在7月1号前提交材料,同时考完鸭丝,这样就正好符合28天内提交到移民局的要求;而所谓的檫边球最多也就是说,因为鸭丝要3-4周出成绩,所以给了你一个最宽松的机会是,如果你在7月1号前提交申请材料,然后在7月7号前考了鸭丝,成绩又出来的特别早在三周的时候,那也有可能你正好符合28天内提交出合格的鸭丝成绩,反正就是7月28号以内刚好出,估计这种搽边球是可以实验下的,但希望不大,即使你在比如7月5号左右考,也过了,但也很有可能鸭丝成绩依然是4周出,从而不能满足提交后的28天以内的要求。
当然,澳洲每次这种改变都没有考虑到个别的细节问题,从目前的官网态度应该是很明确的以上处理方式,但具体执行中有没有变通的可能,就只是赌博问题了,对于以后4个7完全不可能的同学,在7月1到7月8号之间考一次,死马当活马医,也不失为一种办法,只要不在乎多2万的申请费,之后再去考,那就很不靠谱了,基本是死定了,因为基本不可能赶到明文规定的28天以内提交鸭丝成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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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法10 发表于 2011-7-18 18:22:31



楼上的同学,死马当活马治,治疗费2万,太贵了, 不如买匹新马。


嗨喽 发表于 2011-7-19 00:28:05



既然都是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这点东西应该都清楚的吧

有人愿意赌一把,有人认为没治,都是观点
摆事实说道理,好好讨论就是了。不必掐起来啊


拿铁伦 发表于 2011-7-19 00:53:31



先祝福LZ,不知道是否已经提交了,刚才特地访问http://www.immi.gov.au/e_visa/看了一下:

Planned System Maintenance and Technical Issues

For detailed information about planned system maintenance or current technical issues including known system errors.
See: Planned System Maintenance and Technical Issues

貌似今天申请真的已经关闭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大家也不用争执了。


cmami949 发表于 2011-7-19 03:51:08



LZ在赌运气吧.

理论上来讲,雅思成绩是essential documents中的一种,是要申请时就提供的.可以后补的是成绩单,属supporting documents.成绩单与成绩是两回事.由于不少申请人都在钻这个后补的空子,所以移民局修改了条例, 7.1.后一定要有雅思才可以申请.至于7.1前的,就看申请人的运气,及CO当天的心情咯.批你,因为你后来补了认可的成绩单.不批你,因为: 1. 在没有雅思加分的情况下,申请人本身不过120分,不符合技术移民的申请基本;2.申请人提供不实文件. 移民局四月时出了文件,严厉对待提供不实质料的申请,好像是给查到了后面3年还是多少年??不可以再申请,这个比较严重. 3.没有雅思成绩.

最后,祝LZ移民顺利.如果真的搭上末班车,不要忘记回来freeoz跟大家讲一下.


陈达翔 发表于 2011-7-19 07:37:58



2011年6月30日之前的175submit申请,雅思有以下4种可能。
1. lodge之前有理想的雅思成绩,100%OK(这个就不用讨论了)。
2. lodge时没有理想的雅思成绩,28天内能提供的,100%OK。这个DIAC的Director的回信和官网的说明都很清楚。
3. lodge时没有理想的雅思成绩,29天以上至分CO之前的, 20%OK。
Applicants should not delay in providing their evidence of English language ability. The department will not delay finalising applications where English language test results have not been provided at time of application. Applicants will have 28 days from the date of application to provide their English language results if they did not provide them at time of application. At this point in time, if evidence has not been provided the application will be refused.
从上面DIAC官方说法来看,没有任何“强制”、“必须”的字样表明29天以上就不行。但可以看出,如果移民局的预审员(有可能有道手续来判断打分够不够)或CO碰到你的案子的时候,如果你没有雅思,DIAC有权refuse你的申请,但也没说一定refuse。
总结来说就是elodge后超过29天,DIAC可以处理你也可以拒绝你,主动权在DIAC。
如果自己有合理的理由,能够说服DIAC晚交雅思的原因的话,自己还有一定主动权——如果拒签可以打官司,但我实在是想不出有什么“合理的理由“。

4. lodge时没有雅思,分CO之后也没有雅思,OK的可能性5%。
Applicants for the following GSM subclasses have until the time of decision to provide evidence of their English language ability.
这里写的是”做出决定“或者说,就是CO宣判你的案子的时候。
这种情况下主动权完全在CO,他可以秒拒你的case,也可能让你N(N通常为28)天内补雅思。这个”the time of decision“完全取决于CO个人,他可以一看到你的案子就算你没雅思;他也可以给你个机会让你补上雅思。我认为准签的可能性是5%,甚至更小。

综上所述,LZ的做法可行,而且7月9号的雅思也是一次机会。


wqter 发表于 2011-7-19 19:08:51



好像移民局网站申请出问题了,看是否能快速修复?

[]


舊情緜緜 发表于 2011-7-20 00:42:49



行文很暧昧,逻辑也不严密。


出门在外地 发表于 2011-7-20 08:13:28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后面的同学不能怨DIAC越来越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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