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流浪
发表于 2010-8-28 04:36:19
上数第一排第三个,我的。。
有意者联系。
cuosg9s8f8l
发表于 2010-8-28 12:57:12
吹牛B谁不会啊。。。。
仲马党教父
发表于 2010-8-28 17:07:24
没说老霍。。。
udj94dfl
发表于 2010-8-28 22:49:14
惭愧啊,我看图时不够仔细,5100万/6500万/2300万,我看成是5100元/平米、6500元/平米、2300元/平米,还觉得这个价钱挺公道的,怎么会有娱乐效果呢?
泪奔~
姜平520
发表于 2010-8-29 05:43:34
买这些房子的人也不会是二,肯定是划得来他们才会买。
这些房子的业主,只要一清查,一半以上是天朝的公仆。
找媒体把责任推到温州炒房团身上,忽悠谁啊。
hni818ray
发表于 2010-8-29 14:38:48
据我所知,联洋那边公务员社区可不少。
xn1k7q9v4b
发表于 2010-8-30 01:10:46
一个小科员,不说是哪个单位的了,反正不是人尽皆知的肥差部门,可以买200多万的房子,不用花自己什么钱,月供的话,自己的公积金就够了。每月公积金一万玩过没?
他地科长呢,处长?上海有多少科处长啊,不止万儿八千的吧。
楼主贴的虽然是豪宅,但对局长大人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月下小绿彡
发表于 2010-8-30 11:27:24
错 不到七十年的;那个七十年指的是从那块地批下来开始算,不是从你买下来开始算
hgi9174g
发表于 2010-8-30 17:31:22
哈哈,终于发了个热贴拉
大家继续讨论
彩虹映东城
发表于 2010-8-30 18:23:51
没错。至于那些指望着土地到期之后,交个几万块就能再续七十年使用权的人,我只能说:too simple, absolutely naive~
到时候续权手续的规定绝对是个政策,而不可能是法律。政策的好处在于咱可以天天变,而且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收你丫市容管理费的政策绝对要执行到底,官员财产公示的政策则是可执行可不执行。
把握好这个度是很重要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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