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i818ray 发表于 2013-5-17 07:30:08



我仔细阅读了新政以及那个条件表格,没有看到扣时间的说明。期待后续解读。


fbdhehicr 发表于 2013-5-17 09:14:05



重点还是看移民局怎么认定工作年限的问题


温柔的心酸 发表于 2013-5-17 14:35:20



还好我有vendor certification,最多扣2年。。。


DoozyDorsDiva 发表于 2013-5-17 18:01:36



我就是楼主说的那活生生的例子。
我用的去年的推荐信,具体的时间就是下面两段工作经历中所列的时间,评估结果信如下图,大家参考一下。





x


s1913dgoa 发表于 2013-5-17 18:33:48




但是下面yrs和mths还是按03年开始计算的啊

真是太费解了

[]


金金运 发表于 2013-5-18 04:24:04



汗啊,ACS是如何认定你是从June 2005才开始成为appropriately skilled的呢?就是因为那个2年吗?那岂不是所有人都要砍2年?


wwjs2971 发表于 2013-5-18 05:10:49





按这个逻辑来看,我觉得应该被移民局扣2年,因为1119上也是明确的写要求skilled occupation.
如果真是这样只能说明ACS很操蛋


细细蒙蒙雨 发表于 2013-5-18 12:27:08



个人认为不会扣,解读问题
因为走RPL的需要至少6年才能RPL,而评估只认10年工作经验。如果扣掉,那就是最多10-6=4年
这个有些夸张了


ie6c6e8rt 发表于 2013-5-18 21:08:18



总结
DIAC签证官会是掌握生死大权的银儿 现在是 过去也是
只不过现在因为ACS result letter写法的变化 签证官等于是有了更多的可以据你的理由 而且是合乎规则的 如果签证官和你纠缠skilled文字游戏的话


nolleyroiltew 发表于 2013-5-19 01:48:53



如果真是变政策了,以其重要性,没有在Skills-Assessment-Guidelines-for-Applicants文尾的版本变化中标记出来,而且也没有正式公布,实在不可理解。


页: 1 2 3 [4] 5 6 7 8
查看完整版本: 原来acs率先出2013新政了 游戏规则门槛存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