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彩虹桥
发表于 2008-9-30 04:04:02
在福州地区没有刑事犯罪,那澳洲官员会不会觉得这个不全的,是不是应该是在中国境内都没有犯罪纪录才对呢,不懂,所以问
1.句話旳溫馨
发表于 2008-9-30 11:59:54
要是全国的公安都能开出这样的证明材料就好了
新世纪牛人
发表于 2008-9-30 23:37:46
对啊,应该是中国境内才合理啊?不然假设在厦门有刑事犯罪,那到福州做份不久得了,看来表述有问题,建议看看其他地方的表述方式,再向福州公安局作个咨询。
fktw3544
发表于 2008-10-1 09:05:53
我也有疑问 我现在开出来的也是 2005-2008年无犯罪记录,因为之前的户口在另一个派出所
听说区公证处,公证处会直接把时间去掉的哈
这个可能也是公安系统的联网问题,我估计有可能公安局还真没法一下子查出是否在全国范围内有犯罪记录阿
返神還虛
发表于 2008-10-1 17:08:55
天, 上海的如果能这样就省下我多少事啊. 为了个无刑公正处派出所来回跑...
打海淀骗子
发表于 2008-10-1 21:19:19
公证的意思,是公证处用来证明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同。如果提交原件就不需要公证。比如学校出具的中英对照成绩单,只要有公章就不需要公证。
所以楼主这个中英文对照本来是不需要再公证了,但有一点麻烦是英文部分没有你的英文名字,vo怎么知道写的是你呢?
且上面列的身份证号老外不认,如果是护照号应该是可以的。
莉林昌
发表于 2008-10-2 03:45:43
所以我最后还是做了公证。中国政府做事就是这样子,光做一些表面文章,完全不从实际需要出发考虑。
西部观察
发表于 2008-10-2 08:06:12
lawyerdx
发表于 2008-10-2 10:03:26
真牛,头一次见这个
老山主峰
发表于 2008-10-2 12:23:29
我也是头一次见,我去办无刑,公安局就在公证处给的回执上写上没有作奸犯科,然后盖章签字,让拿回去公证,NND,来回跑几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