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醒却是入梦时 发表于 2012-6-27 01:28:36





这么说公证/认证都可以去驻华使馆办咯?我觉得比去公证处办方便啊


braippicy 发表于 2012-6-27 11:44:21



You are right.


zcdb5066 发表于 2012-6-27 17:56:43



警察會蓋章或簽字的


keapmwldz 发表于 2012-6-28 02:45:37




看这个说的话应该是国内有能证明海外文件资格的这些类人士都可以证明,但是国内有过这种资格的认证么?
还是随便找个律师,签一下字就可以,这样就简单得多。。。。

PS:淘宝上面也没找到太平绅士呢…………


wdqy6997 发表于 2012-6-28 13:40:59



学习了!谢谢!


宰相陆贞 发表于 2012-6-28 17:29:09



留爪~~~


冰樱清雨 发表于 2012-6-28 18:31:48



我想找个有美国律师资质的人certify,不知道有没有朋友这么做成功过?


自由听雪 发表于 2012-6-28 21:18:17



我没试过,但我想应当没问题。我问过ACS的CO,我的case不是美国的,我可不可以找一个美国的医生做certify,CO很明确地回复我,可以。


Nrpounwl 发表于 2012-6-29 08:30:14




那岂不是澳洲的律师医生什么的也都可以做公证了?但是我东西是从中国上传,澳洲的朋友给签字的话,还是起不到公证的作用呀?鬼佬怎么想的呀?~~~

中国的律师什么的可以么?


燕嘴里的鱼 发表于 2012-6-29 09:19:07






这个好解释。提供律师的联系方式、地址,以证明是在同一个地点公正文件的有效性应该就讲得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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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纠正一下大家关于公证的概念,其实所有的资料都是不需要“公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