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9d9t1r7 发表于 2014-5-27 17:56:09
认可Karl的说法我们公司都是人事直接给个电子档模板自己去打印hh0y0kyge 发表于 2014-5-27 23:01:54
如果有公司授权另当别论。你知道为什么会要求可能的话用公司信纸么?因为西方公司信纸就代表公司的法律责任,西方的大多数公司没有公章的,验证一个文件的真伪,除了签名以外就是信纸。我原来的所在公司(F500相当靠前的,呵呵,不是沃尔玛)规定,如果未经许可用公司信纸可以立即开除。至于验证真伪的难度,看来你看问题的角度有点问题。这里不是根据现在的技术手段被抓的可能性有多大的问题,而是,你究竟有没有伪造文件。事情一旦做了,就是既成事实。中国人以前经常说“人在做,天在看”,现在似乎特别缺乏这种敬畏。事实是,除非你能时间旅行改变过去,或者难度低一点潜入档案库偷换档案,不然你的这个文件会一直在那儿。也许过不了几年,就会有个技术能够很容易鉴定使用纸张的真伪,那个时候你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使用伪造文件申请签证立即驱逐出境并永远不再发给任何入境签证。吐温馨 发表于 2014-5-28 09:33:18
补充一句,我说这些不是为了指责有人“伪造文件”,而是不希望看到几年以后有人因为这些误解而丢掉辛苦得来的绿卡,即使这个可能性很小。云中禅心 发表于 2014-5-28 16:59:40
谢谢你的分享。先说清楚,我对弄虚作假的做法也是深恶痛绝,这也是我移民澳洲的一个重要原因。接下来我只是就事论事,说一下自己对“合法信纸”以及引申出来的一些基本价值观判定。这不是歪楼,而是在办理移民的过程中,对价值观的一种思考。我所在的公司也是F500,同样排名也是非常靠前。而且我在中国,香港,马来西亚的分公司都工作过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从来没有听说过公司有这样的规定,说如果未经许可用公司信纸可以立即开除。但是公司的资料分为public,prohibited和confidential倒是有的,而且经常要求员工参加各种training,确保员工清楚公司在资料保密上的policy。提这个并非为了反对你,只是为了说明,这个合法信纸的问题,并非所有F500公司都是同样的标准。我只是不想看到有同学因为担心这个信纸的问题,搞得提心吊胆。我也清楚要求使用公司信纸的目的,这对签署人来说,是一种commitment,你必须清楚你是以什么身份来签字。所以当年ACS评估,还需要对方的名片以进一步确认身份。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有人打着公司的幌子弄虚作假,不管是否用了公司的信纸,到头来一样要追究。而如果材料本身就是真实准确的,而且签名也是签署人的,那还需要纠结于是否“合法信纸”吗?我在公司开在职证明(employmentreference)时,HR同事的做法就是打开一份word模板(有公司logo和footer),然后填入具体内容+彩打+盖章。而referenceletter,就是先写好草稿,给同事review,定稿后,对方再用日常使用的文档模板(同样带公司logo+footer,不过样式不同于HR使用的)打印出来+签名。这当然是比较理想的情况。但之前工作过的几家民营公司,都是没有这么讲究的。即使是开具官方的在职证明,也是由员工草拟一份,HR经理看过后没问题,直接打印盖章,根本不存在“合法信纸”一说。我是后来看了一些同学的经验,才为了迎合需要,自己做了一个带logo的让公司重新打印盖章。当时公司的HR还觉得我小题大做。难道这样一来,我整一份带公司logo的文档,就成了伪造文件了?就如上面说的,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你是否使用“合法信纸”,而在于你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即使若干年后,有这样的技术能很容易鉴定纸张的真伪,能证明的也最多只是我当时使用的信纸不是“合法信纸”。只有当出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前提下,鉴定纸张真伪(是否合法信纸)才有意义。问题是,我一开始就已经说明了,资料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而且这也是可以通过电话、email甚至真人查证的,这时我还需要担心信纸来源吗?难道澳洲政府一上来就直接通过先进技术检验信纸的真伪,完全无视资料上的联系人信息?没有用“合法信纸”,就等于伪造文件?我也明白tristone同学的一番好意,我也很认同“人在做,天在看”。法律只是最低的道德,约束的是恶行;而内心的道德法则,才是真正导人向善的动力。[]Floavaadvig 发表于 2014-5-28 23:42:52
关键在于,你是否是取得了公司授权使用公司信纸。以下是这里两个最典型的case覆盖了大多数问这个问题的人。#1,公司有抬头信纸,但是不想让公司知道,所以自己制作。#2,公司没抬头信纸,想省掉麻烦通过评估,所以自己制作。#2多半也是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你觉得这两种情况都没伪造文书?那么拿个萝卜刻个公章如何?反正文书的内容是真实的是吧?luckyxjxrbtl 发表于 2014-5-29 10:15:04
当然。不然你是不是觉得内容是真的,公章是假的也没关系?你的逻辑当中有个矛盾。你一方面说,信纸是“无关的细节”,另一方面你又意识到,ACS不认为这个是“无关的细节”,所以推荐别人自己制作信纸以免fail。ACS为啥纠结这个,想过么?hy09163w5t 发表于 2014-5-29 20:12:15
虽然我的自制公司抬头信纸是经得公司HR经理的同意,不属于你提到的“公司不知情”情况,但就你提到的这个#2,我想进一步谈一下自己的看法。用萝卜私刻公章当然是违法的,前提是公章必须是公安机关授权制作,并且有备案的。但问题是,国内公司的带抬头的信纸,也同样符合这两点吗?所以我觉得你这个例子用在这里不合适。另外,你对“没有用“合法信纸”,就等于伪造文件?”的答复让我觉得你做了一个assumption,就是所有公司都是自备companyletterhead信纸的(考虑一下startupcompany),而且所有公司都认同带companyletterhead的文件,必然包含公司的endorsement。我不否认民间对companyletterhead的认同,但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来讨论(伪造文件),你不觉得单凭一张信纸就下这个判定,太武断了吗?如果你读懂了我的原文,就知道这里根本没有矛盾。我推荐别人自己做信纸的原因,是避免费时失事。在准备移民的过程中,不要小看耗费在证明文件上时间精力。如果你有过留学移民DIY的经历,我想你能明白这点。如果严格按照ACS的要求,一旦公司不提供官方的companyletterhead信纸,你要么:1.主动找公司管理层,说服其提供,or2.自己找其他同事,让其以个人名义出具一份法律声明,证明你在公司的真实工作情况。1的话这里就不说了。2的话,你得找一个关系非常铁的同事,不但让TA知道你做ACS评估的事情(或者干脆就让TA知道你的移民倾向,否则日后签证官做背调,还可能有更大的麻烦),而且TA要清楚知道这份证明的法律效力以及可能带来的后果。除非是关系非常铁的同事,不然谁会帮你做这样的证明?一旦和法律沾边,中国人向来是避之则吉的。即使是关系非常铁的同事,你是不是愿意在移民的事情还没最终落实时就让对方知道?如果找不到这样的同事,是不是就不用开工作证明了?是不是就不用考虑移民这条路了?把一个信纸抬头的制作问题,上升到伪造文件,是不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用心恰恰无 发表于 2014-5-30 02:21:22
你还是没能明白这么做的性质。我是自己DIY的。我的前公司有公司信纸,在Stationary大家都可以拿。我第一次自己拿了,印了referenceletter,然后找一个关系比较好的manager想让他签字,然后就是他告诉我两点。第一,你这么做可以直接被开除;第二点,公司HR有义务给你出reference。然后他帮我联系了HR,结果我是从HR那里拿到的referenceletter。再前面的公司,因为跟generalmanager的关系不错,给他发了一封信,直接叫HR给我做了。ACS之所以要求companyletterhead,是因为想尽力确认这个文件是从公司官方渠道获得的。你如果在不通知公司的情况下自己印这个信纸,出具的文件和公司官方的性质完全不同,当然属于伪造文书。同理,即便是真的公司信纸,在公司不同意、不知情的情况下印出来的referenceletter,也是属于伪造文书。这个不是什么小节、习惯问题,这个是法律问题。不信你可以去找个律师来问问。你知道为啥擅用公司信纸可以开除么?因为公司信纸发出去的东西,公司要负法律责任。这一点上,和国内的公章没啥两样。很确定 发表于 2014-5-30 07:34:48
主申人是在国企,开“在职证明”有两个问题:1,如果开中文的在职证明,现在公证处不会给“在职证明”翻译并出具公证的吧?2,如果开出英文的在职证明并找律师签字倒是可以,大国企估计不会对英文文件盖章的...推荐信什么的还好办,就是在职证明的盖章这一块,纠结ing,请大神指教!巨壑眇云庄 发表于 2014-5-30 12:35:55
简单来说,就是你在没有获得公司授权的前提下,使用公司的名义开具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就属于伪造公文。因为employmentreference是以公司名义开具的证明文件,所以必须带有公司授权的标识。按你的说法,在西方国家,使用公司companyletterhead的信纸的文件,可以被直接等同于获得了公司的授权。其实这点我抱怀疑态度,因为要文件生效,必须还要有签名。单凭一个信纸抬头,是不算数的。你之前manager说“你这么做可以被直接开除”,是他做了一个assumption:你直接拿这份擅自打印而又没有公司签字确认的文件出去使用。只有完整地实施了这两点,才会被认为是伪造文件。试想一下,如果你拿这份擅自打印的东西去找HR,而HR最终又同意盖章/签名的话,这还是伪造文件吗?而在中国,这个授权标识必须通过公章来体现。所以就算是你自己制作信纸,只要公司同意你盖公章(当然你不能私自偷盖公章),在法律上一样会被认为是公司授权。这就是我一路想说的,不用在信纸上纠结太多,只要你让公司同意在你的证明文件上盖章,就已经合法取得公司授权,你的文件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