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475前两年工作地点及之后转pr问题,欢迎讨论(2.6新增一个小问题)
1.176,475和175的区别应该就是要在特定地区住满2年,切工作满一年,之后就和175相同,可以全澳洲去居住工作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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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看了陈赖版的一个帖子,对于475,前两年可以去别的州的偏远地区工作。那么对于176,前两年是否也可以跑出指定的州,去其他州居住工作?<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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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两年内的工作经历应该工作类型不限,不一定是申请的SOL,站超市片鸡肉都可以,只要满足工作时间和薪水要求?<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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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新增问题:<br />
对于176,和475来说,找工作的时候是否雇主一般都会check 签证类型,比如176去担保洲外工作,475去其他州偏远地区工作,要是遇上较真的雇主,也就拿不到offer,只能在老地方呆着了?<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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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Yes
2. 见下图
3. Yes
这个图还是475啊,没有回答176的问题呀。我觉得在地域限制上475和176应该是一样的,也就是只要是偏远或低出生率的地区就可以自由流动。但是最好哪位176准签的同学也帮忙给一张图证实一下。这个问题其实很有代表性。
借宝地问一下,有谁了解475中明示的“悉尼”的范围 到底走到哪里算偏远地区?
啥意思?比如说西澳担保的475下签后可以不在西澳的边远地区而是到别的州的边远地区去工作生活?
对啊,等176准签的同学来说一说
176是要在州担保所在州住满前2年,事实上,如果你到所担保的州后,去了其他州,也不会管你(但是,最好呆在所申请的州,因为担保协议是这么签的)。176本身就是PR,无需转,只是与175有区别,175是只要在澳大利亚,无论哪里都可以,就是说无地域限制。
我之前的讨论得出的结论是
475 须去所在州报道,并找工一段时间; 实在无法找到工作像所在州提交书面说明,就可以去其他偏远地区了
176其实更自由,只要提交所在州租房,手机入网协议什么的,政府即认为你在那里生活了; 真要跑出州,也没人知道。 换言之,真要跑,到续签pr的时候拿的出材料,就能过关。暂时没听说可以名正言顺通知政府的例子
赖版终于出马了,其实我觉得大多数技术移民过去基本还是跟着工作走,哪里有工作,就在哪里居住。
其实关于176和475我有一个半规避的想法,如果是夫妻二人申请:然后主申先按照176或者475的要求在所在州偏远或者所在州呆满2年,打labor熬一下,之后享有175同样的自由后,副申再过来。总好过两人一起熬两年,都不做原先专业的工作(尤其是IT荒了两年,之后找工作更难,还不如在国内继续IT着)要好点。
不知道这种牺牲主申,掩护副申的法子是否合乎规定,这样的话,是否2年后副申过来后就不用再有2年必须呆在某个州的限制了?
有点糊涂了,我看到475签证有效期是3年,后面有个period of stay:03 years on each arrival, 说明我可以在3年内最后一天登陆,然后开始呆3年。。。?